周云倾距离被榨了个干净那晚已经过了三天了。在这段时间里他都躲着林志恒走,就怕再一次被这个一身情色浪荡肌肉的农场主摁在地上吸精。但是今天是周五,他也不得不穿戴整齐,坐上林志恒的皮卡,一起去镇子上采购生活用品。天气比刚来时暖和了不少,虽然路边还是积压了很多雪堆,但是马路都已经彻底干燥了。因为化雪,这几天的土路上总是泥泞不堪,空气中都飘着一股灰尘的味道。他打开天气预报看了眼温度,选了一件白色卫衣,一件水洗有绒牛仔夹克和一条黑色长裤,便打开了房间门。林志恒刚从室外回来。他今天穿的还是很农场主,牛仔衬衫外加了一件驼色的工装拉链卫衣,袖子上缝了一个枫叶旗。他下身穿了一条牛仔裤,用旧皮带固定在腰上,宽松的裤腿盖住了他的工作靴,头上戴了一顶有农场LOGO的棒球帽。周云倾出来的时候,他正在玄关找自己的车钥匙。这几天他都没看到这个青年,心里未免有些失落,也有点自责自己是不是把他逼得太狠了,整日把自己关在谷仓里整修农机。他现在也只能假装没发生过那晚上的疯狂性爱,和他打着招呼:“M!今天我们要去镇子上,你有什么想买的要趁这个机会哦。”周云倾看到他这个样子,不免一种又爱又怕的情绪涌上心头。他跟着农场主出了屋子,一眼就看到那辆皮卡车后面拖了个奇怪的小拖车,拖车上只有一个半人高的铁罐子。“那是柴油桶,”林志恒解释说,“春耕要来了,得给拖拉机喂饱。”青年点点头,大概刚刚林志恒从外面回来,就是接这个去了。皮卡从泥地上起步,轮胎扬起高高的一道泥水,才终于开始移动。镇子倒是不远。周云倾前段时间才从那里的机场上回来,但是当时天气太差,什么都看不到。今天天气好,车子一路顶着限速开,只四十分钟就到了,周云倾也终于看到了这个漂亮的农业小镇原本的样子。在进镇之前,林志恒把车停进了加油站。他跳下皮卡,带好了手套,一手拔下油枪,插进油箱口,另一手搭在车顶,等着油表跳动。阳光落在他肩头,灰蓝色的衬衫被风吹得贴紧身体,腰部曲线因为站姿而收得紧实,结实的肩胛骨显得格外性感。几个镇上的人也在加油,对着他打招呼:“Hey, Ethan! Gearing up for spring?”“Yeah,”林志恒冲他们点头,笑着回道,“Got all my toys tuned up already.”“Lucky bastard. My spreader’s still frozen!”他和人闲聊的时候,侧脸放松下来,嘴角那点压不住的笑意让他看起来年轻了不少。周云倾坐在副驾,扭过头,透过小窗紧紧地盯着林志恒那副熟练加油、和人交谈的样子,忽然觉得他是真正属于这片土地的男人,手掌粗糙却灵巧,说话不多却威严,像一头成年的牧羊犬。林志恒也发现了青年在看自己,在和人聊天的间隙,向他递了个眼神。那是一种只有情人之间才会懂的调情目光。像是一把钩子,轻而易举地把他心里的什么勾了出来。他立刻移开视线,低头装作玩手机,耳根却已经红了。等林志恒给车和拖车上的罐子都装满了柴油,他又坐回了驾驶坐上,眯着眼睛问周云倾:“你刚刚在看我吗?”周云倾没敢接话。这男人简直就能用嘴巴释放荷尔蒙,他心里偷偷想着,一说话就能激起自己所有的性欲。林志恒语气里有些娇嗔:“真是不乖。”周云倾只觉得一阵热流闯进了自己的小腹。下一站是超市。两人一前一后进了超市,推着两辆推车。林志恒熟练地扫货,囤啤酒。推车越堆越满,薯片,啤酒,还有汽车上乱七八糟的配件,什么都有。周云倾拿着一大袋柠檬和一包卷纸走过来,正想说话,就看到林志恒在冰柜前弯着腰捡冷冻青豆,那条旧牛仔裤贴着结实的臀部,每一块肌肉走势都那么完美,不知道是为了干活,还是为了性爱而长出来的。他的眼球黏在那上面,直到林志恒直起腰,他才迅速移开目光。结账、装袋、把东西装回皮卡车。林志恒搬东西的样子让人很难忽视——他的背阔肌和手臂线条在衬衫下起伏,周云倾站在旁边,忽然有种正在和恋人一起置办生活的错觉。天色已经微微发灰,车后斗和拖车上的罐子都装得满满当当。林志恒发动引擎前,瞥了他一眼:“你不是说最近吃腻了三明治和意面?镇上有家中餐厅,要去吃吗?”周云倾一听“中餐”两个字,眼睛果然亮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餐厅叫Happy Dragon,门口有两只塑料金狮子,玻璃窗上贴着金色的福字。里面的灯光暖黄,装潢仿佛定格在二十年前,空气中混着油烟和糖醋汁的味道。服务员是操着广东口音的阿姨,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:“你们两位要不要点个双人套餐?有炒饭、鸡球、牛肉和炸云吞,很划算。”林志恒看着菜单熟门熟路地点了柠檬鸡、牛肉炒面和甜酸排骨。他坐在桌边脱下夹克,伸长了腿,显得格外放松。菜很快端上来,色泽油亮。林志恒夹了一块排骨,大口咀嚼着:“这家店的甜酸味做得不错。”他吃得很香,筷子夹得飞快,嘴角还沾了一点酱。周云倾,另一方面,就不那么开心了。炸得干硬的鸡球里头几乎没什么肉。炒面里加了绿豆芽和红椒,看起来热闹,味道却只有一股甜酱油味。那盘牛肉炒饭的米饭粘得像一团。他咽下一口,抬头看林志恒,却见对方正在享受地喝汤,还朝他扬了扬眉:“不赖吧?”“……嗯,挺不错的。” 他礼貌地点头,把筷子搁在了碗边,拿起杯子,把剩下的汽水一口气喝光。回到农场时天已黑了。狗扑上来,猫围在脚边,厨房暖气开得很足,空气里混着纸袋的味道和新鲜食材的气息。两人把购物袋里的东西一样样掏出来往冰箱里塞,谁也没说话,但气氛温吞又黏人。周云倾拿出一瓶牛奶递给林志恒时,看到他摘手套后手背皲裂得厉害,指节处泛白,有几道红痕隐隐渗出血。“你手怎么了?”“没事。”林志恒低头看了一眼,“冻裂了吧,农场上这点常有。”周云倾没说话,从口袋里拿出了护手霜,挤了一点在自己手上。“给我。”他说。林志恒挑了下眉,却还是把手递了出去。他的手掌粗糙宽大,骨节分明。周云倾的手显得纤细许多,涂起霜来动作很轻,掌心一下一下抚过他的掌背、指缝,像是温柔地在描摹一副硬朗的雕塑。“真是个乖孩子。”林志恒闭着眼,任由他揉着自己的手,低声说。